9月18日,公司召开重大风险化解攻坚领导小组2021年第3次会议暨合同法律风险排查情况通报会。公司总经理、党委副书记、重大风险化解攻坚领导小组副组长刘相锐参加会议并讲话,公司副总经理、党委委员张元庆主持会议,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。

会议提出四个方面工作要求,一是全面提高政治站位,进一步推动风险防控责任落实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关于重大风险化解工作的决策部署。要坚持底线思维,强化风险意识,坚决防范各类风险,高度警惕安全、环保、投资、债务、合同等领域“灰犀牛”“黑天鹅”事件,以高度的责任意识有效推动公司重大风险防控与化解工作进程,助力集团公司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;二是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,全面优化日常工作机制。要进一步完善二级本部风险内控体系建设,通过三级改革进一步健全各基层企业风险内控组织体系,配齐各基层企业风险内控人员,进一步充实各基层企业风险内控力量,明确风险内控业务线主管人员与岗位职责,构建相互融合、协同高效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。三是聚焦重点领域风险隐患,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。要紧密围绕 “三提两降一治”提质增效工作核心要求,结合历次审计问题整改进度,对财务、投资、工程、合同等领域的风险点及时做好问题归类,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,通过问题整改实现举一反三,通过潜在风险化解维护公司稳定发展局面。四是着力形成内控管理合力,强化内控关键节点监督。要以本次合同法律风险排查发现的问题闭环整改为抓手,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,提前组织谋划好2021年内控监督评价工作,围绕重点业务、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,完善内控评价组织方式、充实评价内容,积极做好缺陷整改,确保内控评价发挥实效。
公司本部各部门负责人,新能源分公司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。